依据《沈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参照大东区教育局制定的《大东区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阳光分班实施方案》,8月30日上午8:30,107中学、振东中学、136中学、沈东中学四所学校在一〇七中学教育集团“阳光分班”会场依次完成初一年级新生“阳光分班”工作。大东区教育局领导、大东区纪检监察人员、教育行风监督员、家长代表、各校书记、校长及初一年级班主任共同参加了此次工作。
分班过程公开、公正、公平,首先“阳光分班”工作人员在主持人的指令下按步骤完成操作:进入阳光分班系统→新生名单导入→核对新生名册→开始分班→完成分班,参会人员共同核对新生人数、分班数、班级和班主任信息,然后新班主任抽取学生名册序号、当场展示并在统计表签字,最终家长代表、纪检监察人员、书记确认名单后依次在新生名单上签字。
四所学校顺利完成“阳光分班”工作,一〇七中学教育集团圆满完成承办校工作任务。扬帆起航,未来可期,今日家、校、社会同心开新局,他日砥砺谱大东教育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