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江苏省委改革办与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江苏新闻频道联合策划的全媒体改革政策解读节目《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关注“户口登记事项怎么办 ‘保姆级’教程来了”。
围绕着“户口登记事项怎么办 ‘保姆级’教程来了”,本期《黄金时间》邀请到:
谭永生 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
陆有勇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
徐正权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为大家阐释政策,答疑解惑。
江苏率先探索推行
户籍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
开具户籍证明可“跨省通办”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 陆有勇:居民跨省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由受理地公安机关通过与户籍地公安机关数据流转、信息共享,实现异地开具。居民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公安机关签发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在当地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公安户政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对于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还可以通过长三角区域“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线上申办。
南京修订完善落户办法
为不同群体提供多样化落户渠道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 陆有勇:南京市今年修订完善了落户办法,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在南京城镇地区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在当地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退休父母可以随迁。这一落户新政与南京积分落户、人才落户等政策并行实施,为不同群体提供多样化的落户渠道。群众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加便捷的落户方式。
落户南京可 “一站式”办理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徐正权:符合南京市落户要求的申请人,可以携带居民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等材料,直接向拟落户地公安户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不管是外省户籍居民,还是本省外市户籍居民,都可以实现“一站式”办理。
办理期限上,跨省迁移的,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县分局审签准迁证20个工作日,户籍地办理迁出5个工作日);本省外市迁入在23个工作日内办结(县分局审签准迁证20个工作日,户籍地办理迁出3个工作日)。这里所说的是最长期限,大多情况下,实际办理时间远低于这个期限。
进得来 留得住!
江苏不断完善
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
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 谭永生:户籍制度改革如何更好地服务人员要素流动,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把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在突出位置”,这也为我们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坚定了信心。目前,全省除南京、苏州外的其他城市,已经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凭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即可落户。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完善“进得来、留得住”的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一是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地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二是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地方,进一步精简积分项目,拓展落户渠道,确保更多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便捷落户,以高品质的户籍制度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符合规定的户籍登记信息变更
可当场办结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徐正权:我省户籍居民婚姻状况、身高发生变化,需要对居民户口簿上登记的信息进行变更的,可以在我省范围内就近就便选择任一公安户政服务窗口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借此机会提醒一下,除了婚姻状况、身高以外,还有宗教信仰、血型、文化程度、兵役状况、服务处所、职业的变更,以及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的换补领等8项户籍事项,都可以“全省通办”,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
公民如何变更姓名?
分这两种情况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徐正权:在不违反公序良俗、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前提下,公民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户口政策规定申请变更姓名。目前,未满6周岁公民的姓名变更实现了“全省通办”,可以在省内非户籍地公安户政服务窗口申请办理,符合规定的,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6周岁及以上公民的姓名变更,需要开展必要的审核,还是需要到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事事有回应
让政策执行更有温度
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 谭永生: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也会忍不住给基层的民警点个赞。我认为,第一,我们的民警办了一件好事。这件事看似是一件小事,实则是关系到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的大事。我们常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走好群众路线,而我们的公安工作恰恰是最需要依靠群众的,我相信只要我们的心始终和群众在一起,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群众就会更加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公安工作。第二,我们要把好事办好。正如刚才主持人所讲,这件事其实不是一个常规事项,也没有具体的章程可循,但只要群众有需求我们就要有回应。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会紧贴群众需求,不断健全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确保把好事办好。
2024-11-20
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