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县检察院在县融媒体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县检察院就2024年度“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做了简要介绍,并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在最高检的统一部署下,县检察院紧跟最高检、省、市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安排,主动履职作为,以贯彻落实“大抓落实年”为出发点,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落脚点,充分统筹“四大”检察职能,通过清单式履职、专班化运转,持续做实做优“检护民生”各项工作。1件“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案件被省检察院通报表扬,1件案件入选市检察院“检护民生”系列典型案例。
一、聚焦重点人群,守护特殊群体权益。
聚焦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妇女等重点人群,统筹运用好刑事犯罪打击、民事支持起诉、检察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职能手段,积极与相关职能单位构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新格局。
打造“‘鼎’护夕阳红”品牌守护老年人权益。依托与县人社部门签订的保障弱势群体工资支付工作协作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提前介入、引导和解、立案监督等多种方式,打造“‘鼎’护夕阳红”支持起诉品牌,帮助4名老年人追回劳动报酬8万元。推动养老机构综合整治,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联合民政部门走访辖区10家养老机构,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诉前磋商、公开听证等方式,厘清各行政机关职责并明确整改措施。行政机关积极回应,及时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老年人食品安全。针对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缺乏问题,现场的相关职能单位当场提出了具体整改方案,推动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完善消防设施。
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1-9月,我院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人,起诉9人。坚持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全覆盖提前介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件。挖掘传统领域、新兴业态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综合履职3件,制发督促监护令6份。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6名法治副校长协同心理辅导员走进18所挂点学校,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余场,覆盖师生3000余人次。
倾心守护“半边天”维护妇女权益。加大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办理相关案件2件,针对重复进行初婚登记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2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撤销有瑕疵的初婚登记,帮助当事人消除因重复婚姻登记造成的生活不便。综合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和解”办案模式,联合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引导用工企业与劳动者达成和解,帮助17名女性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13万元。
加大对因案致困人员司法救助。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县法院、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团县委,全面排查涉及特殊群体的案件线索。2024年以来,对因案致贫的当事人,积极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共救助5人,救助金额6.5万元,确保在检察环节应救助尽救助。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案件中,联合民政、妇联、乡镇、教育等部门制定了全方位多元救助方案,通过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辅导、加快办理低保审批、发动爱心捐款、解决住宿和临时安置点、实地考察回访等方式,妥善做好了未成年人安置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聚焦重点领域,做好金融、生态安全“守门员”。
围绕金融、生态安全等民生重点热点领域,发挥数字检察先行优势,遵循“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路径,推动形成“检护民生”更实成效、更优成果。
严厉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切实守护群众“钱袋子”。办理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件(该案为立案监督案件,现已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办理洗钱案件5件5人,涉及洗钱数额400余万元。以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文章6篇,开展反诈进校园活动7次,发放反诈宣传册500余份,有效提高了群众防诈防骗意识与能力。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开展“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办理涉及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刑事案件22件32人,办理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积极探索“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三农”工作,促进乡村振兴。如:2023年办理的聂某云等人破坏大气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追索67.94万元大气环境污染损害费,用于乡村振兴相关的生态修复项目,提升农村宜居水平,实现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今年以来,我院多次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共放流净化水质的青鱼、草鱼、鲢鱼、鳙鱼四大家鱼26万余尾,补植复绿166亩。今年5月,又联合乡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共种植苗木574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借助数字检察监督模型,联合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开展机动车废机油污染防治排查工作,发现辖区内大部分汽修厂对废弃机油的处置存在不规范情形,如露天放置贮存废机油、与易燃物品混放、缺乏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等问题,共立案7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督促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和当地基层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整改。针对耕地保护案件,积极落实省人大调研要求,春耕春时对已办理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案件逐案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200余亩恢复耕种条件的耕地已全部复耕复种。
在潭丘乡开展补植复绿活动
三、聚焦民生突出问题,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为全面保障商品质量安全,筑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我院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查监督。
依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联合市监、烟草等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醒和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健康意识。
联合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针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的化妆品、食品、烟花爆竹、农资产品和消防产品等价值3.3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
开展食药安全“四个最严”专项监督,全力守护中小学校校园内外食品安全。办理校园食品安全领域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磋商结案3件。开学初期,联合市监部门对新干中学、新干二中等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卫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办理案件2件;学期中,结合县人大提出的县城中小学校园门口流动小摊贩食品卫生条件差、堵塞交通等问题的议题,联合城市管理部门、市监部门、属地基层政府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现场劝导流动小摊贩经营者规范经营、做好三防措施;同时要在指定范围内有序经营、不得随意占道、堵塞交通。
3.15销毁不合格产品现场
四、丰富优质检察产品供给,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丰富宣传形式,提供“订单式”精准普法。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联合企业设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联合人社部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助力增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水平;依托“一乡(镇)一检察官”工作机制,在全县14个乡镇(街)开展贴近民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三贴近”普法活动,共发放了防范养老诈骗、防校园霸凌、防溺水、《企业常见刑事和民事法律风险点提示》等7种宣传手册1000余份。
以典型案事例高质效办理为牵引点,积极开展“检护民生”新闻宣传。我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检护民生”专栏,共刊发20余篇宣传稿件,开展公开听证、检察宣告、巡回法庭等以案释法、以案释理活动3次,培育典型案例3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领司法理念、增强社会法治意识重要作用。
记者提问:
问题一:今年,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我们想知道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内容是什么?具体有什么工作安排?
最高检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着力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聚焦重点人群。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深化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加强对因案导致生活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二是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检察监督工作,大力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做好服务“三农”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严厉打击涉农犯罪;三是聚焦民生突出问题。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监督,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和打击治理跨境赌博检察监督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聚焦特点人群、瞄准重点领域、抓住突出问题,加大履职力度,提升监督质效,推动社会治理。
问题二:刚才通报中讲到咱们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有一项工作是打造“‘鼎’护夕阳红”品牌守护老年人权益,能否详细介绍一下和该项工作有关的举措和成效吗?
“‘鼎’护夕阳红”是我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创新举措,旨在统筹运用好刑事犯罪打击、民事支持起诉、检察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职能手段,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强化老年群体权益保障。
一是综合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和解+司法救助”办案模式,保障老年劳动者劳有所得。加强农民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保护力度,与县人社局建立协作机制,帮助当事人寻求法律援助,厘清诉讼请求、调取涉案证据,并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履职办案全过程,通过对当事人释法说理、以案说法等方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今年来,帮助4名老年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达成和解,顺利拿回被拖欠的8万元工资,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二是以检察公益诉讼为抓手强化养老机构监管治理,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依。该院针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无障碍建设问题,走访辖区养老机构10家,就部分场所食堂卫生、消防设施缺乏、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等问题,立案5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督促相关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消除安全隐患20余处,整改无障碍设施,督促办理健康证。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在防范风险上持续用力。制定针对性较强的普法菜单,以联合走访、集中摆摊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养老机构,针对养老院和入住人员开展针对性地法治宣讲活动。向养老院,提示企业经营问题以及潜在法律风险,引导养老服务企业提升规范经营意识。向入住老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围绕财产继承、子女赡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问题,切实提升老年人风险防控意识。同时,还向入住老人讲解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鼓励引导老年人因权益受损而不敢、不能等原因提起民事诉讼的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问题三:为持续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请问下一步你院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检护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接不断的新起点。下一步,我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持续抓好办案这一主责主业,“四大检察”业务部门聚焦民生热点、重点人群及突出民生问题,发挥各自职能,综合运用审查办理、监督纠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方式,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效率。坚持“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办,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二是加强类案监督,助力社会治理。主动将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这个链条拉得更长、做得更实。坚持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方式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三是把握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实效。持续推进大数据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应用,围绕民生重点领域建模用模,更好以数字检察赋能专项活动开展。集中力量办好群众可感可及民生实事,深化、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将检察为民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四是加强总结宣传,讲好检察故事。要主动深入挖掘专项行动中的亮点举措和经验成效,及时提炼检护民生工作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讲好“检护民生”新干故事。
2024年第168期
文字:李梦瑶
排版:王子祺
审核:邹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