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回复:输电线路铁塔塔基属永久性建筑,应依法依规办理永久使用林地、草原审批手续
文/务林人
问:信件内容: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按照去年省政办函2023的102号文件上,对于不满足三调上图面积的输电线路铁塔,该铁塔比如占用林地或者草地,一个塔基面积50㎡,这个塔基涉及到林地或草地,该地块在林业局是按照永久用地还是临时用地办理,给我说按临时用地或永久用地办理都有,所以想咨询一下。
省林业局回复(20241025):回复内容:
您好!
你好!感谢你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4年10月14日,你在XX12345政务热线咨询:对于不满足三调上图面积的输电线路铁塔,该铁塔比如占用林地或者草地,一个塔基面积50㎡,这个塔基涉及到林地或草地,该地块在林业局是按照临时用地办理还是按照永久用地办理”现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规定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是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临时性的建筑物、构建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按照上述政策规定,输电线路铁塔塔基属永久性建筑,应依法依规办理永久使用林地、草原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