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关于公开选聘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政务   2024-10-15 14:00   云南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共官渡区委办公室 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官办发〔2018〕4)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官渡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法律顾问服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


三、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该项目不在采购目录之内,金额未达到60万,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万元/人/年,9名,共18万元。

(二)资金来源:计划从区级财政经费中列支。


五、服务期限

2024年10月-2026年10月


六、工作内容

(一)为区政府的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民生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区政府文件稿的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区政府的重点重要课题或者相关重要事项的调查研究;

(四)参与区政府组织的理论学习中有关法治内容的授课;

(五)参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

(六)参与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七)参与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及其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咨询论证工作;

(八)代理区政府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协助处理涉及区政府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九)收集、整理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信息,就区政府行政管理中有关问题提出法律建议;

(十)为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纠纷等重大社会事件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提供法律服务;

(十一)接受区政府及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委托承担法律咨询服务、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

(十二)办理区政府及区政府法律顾问室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七、承接条件
(一)承接主体应具备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相应的资质和服务能力。

(二)承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无欠缴税款和社保金的记录。

(三)承接主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消息记录名单。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优先聘用:

(一)在所从事的法律实务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专业影响力,执业律师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

(二)熟悉官渡区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国有企业工作规则,近5年来受聘担任过3家区级(含)以上国家机关或者区属(含)以上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对政府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处理经验,并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意见的;

(三)受聘担任国家机关或者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期间未因过错而导致国家财产损失、未对政府形象造成损害。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律师于2024年10月18日17:00前将服务方案或法律服务合同报区政府法律顾问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2507办公室。
联系人:晏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152522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2024年10月12日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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