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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消费旺季市场活力,惠民利企,有效释放消费潜力,2025年第一季度我省围绕零售、餐饮、文旅、住宿等重点领域发放2亿元消费券,第二批5000万元零售餐饮类消费券发放安排如下:
使用期限:2025年1月22日10:00—26日24:00。
消费券面值分20元、50元两类;20元券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50元券在消费满200元时使用。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发放平台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即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进行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领取1张消费券。2.消费券可在河南省内的零售、餐饮等(医药、家电、成品油除外)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本次活动准入商家根据政府、平台圈选规则及风险防控要求圈定,须支持消费券发放平台付款方式。消费者及参与商家有关消费券问题可与云闪付平台(联系电话:95516)或支付宝平台(联系电话:95188)咨询。3.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云闪付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支付宝消费券可通过扫码参与活动的商家收款码,或出示“支付宝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4.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支付宝领券活动界面点击【查看优惠可用商家】查询,在上方搜索栏可以直接搜索【可用门店】图源:支付宝
云闪付领券活动界面点击【热门商家】查询,在上方搜索栏可以直接输入商户名称查询!图源:云闪付(下同)
云闪付消费券核销不成功的原因
也有可能是因为
出示付款码时
【app没有获取到定位】!
这时需要大家点击
【获取定位】
再去核销哦
如图:
注:云闪付商家查询仅为部分商家,具体以线下商家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