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通报(第四十期)

政务   2025-01-15 18:22   西藏  

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切实提升辖区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昌都全市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对未佩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教育,进一步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养成“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
一盔一带

安全出行 平安回家

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一盔”是指安全头盔
“一带”是指安全带
汽车安全带是约束人员的
一种安全装置


昌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月13日,昌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场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3起。

八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月13日,八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9起。

江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月13日,江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14起。

察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月13日,察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22起。

丁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月13日,丁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8起。

芒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月13日,芒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1起。

卡若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1月13日,卡若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2起。

贡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月13日,贡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14起。

左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月13日,左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7起。

洛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月13日,洛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5起。


昌都交警提示

小小头盔作用大

关键时刻能保命

大家记得骑乘电动自行车时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汽车自觉系好安全带
切勿让头盔、安全带成为摆设



来源:昌都交警

编辑(初审):陈玖

复审:董风茂

终审:顿珠扎西


藏东警务动态
立足公安,服务大众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