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警示】无证+酒驾!真是胆太大!

政务   2025-01-11 22:14   西藏  

在交通安全的法规红线前

总有人肆意妄为

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弃之不顾

无证驾驶、饮酒驾驶
其中任何一条
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昌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曝光一起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
典型案例

案例回顾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7日22时46分许


违法地点:昌都市卡若区聚盛路大农行路段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车辆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行为人:格桑XX


酒精浓度:33mg/100mL


法律依据及判决结果:


格桑XX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格桑XX罚款1900元的处罚。


格桑XX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格桑XX罚款20元的处罚。


格桑XX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格桑XX罚款2200元的处罚。


格桑XX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格桑XX罚款1900元的处罚。


以上四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来源:昌都交警

编辑(初审):陈玖

复审:董风茂

终审:顿珠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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