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清退交通事故保证金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岚山大队(以下简称“岚山大队”)拟对2018年以前收取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进行集中清退,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依程序上缴财政部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2月28日,公告期内正常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清退工作。
二、受理范围。2018年12月31日以前在日照市岚山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且在岚山大队交纳事故保证金的当事人或机动车所有人。
三、办理地点。岚山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2楼内勤室(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11号)。
四、办理手续。交纳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的当事人于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及事故、交款等佐证材料。
五、收款方式。当事人名下一类银行卡复印件及准确的开户行全称。
咨询电话:0633—7998219。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岚山大队
2024年12月2日
来源:岚山交警
编辑:许芮
审校:张珊
值班主任:王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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