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的实验研究,一种一般模式是:一个研究员/教授/PI独立领导一个课题组/实验室。
担任各种行政领导、院士的,自己有自己的课题组/实验室,课题组有自己招的人、也可以与其他课题组合作。
但是,不能以势压人、不能强抢或强占其他课题组的研究或功劳。
怎么鉴定上级以势压人夺取文章?
1) 没有担任领导、不是院士之前,自己只是自己实验室/课题组论文的通讯作者。担任领导、当选院士后,成为共同通讯作者/共同作者,而另外的共同通讯作者/通讯作者不是领导、不是院士、一般是年轻人。研究内容,一般是另外通讯作者在与领导/院士“被共同作者”之前就已经研究的领域/方向、而不是领导/院士以前研究的领域/方向。
2)真的合作应该是双方的,一方的科学问题、一方的技术,或双方问题的重叠,或双方技术的交叉。如果科学问题和技术都来自一方,而且是年轻的那方,而领导/院士既没有以前研究过这一问题、也没有提供技术、此前还没有用过这一材料(动物、模型...),都是年轻人的,那么也不难推论是领导/院士占年轻人的便宜。
3)年轻人卑躬屈膝,即使被问到是否受剥削,为了得到资源、支持、升官、当院士,也把不足成为共同作者的举手之劳、甚至毫无参与说成是“自愿,真有合作,领导/院士贡献真大”。不惜自辱人格撒谎。
诸如此类,不得不说并非罕见。
我自己就见过这样的问题。两位女科学家,明显是高年资的占低年资的便宜,人都不在一个地方,而且老年人有繁忙的职位,居然频频出现在年轻人的很多文章上。如果罚年轻人,不让她晋升,显然她就更加受累。但如果让她过,等于允许和鼓励老年人剥削年轻人,示范作用非常糟糕。当时争论不休。
还可以举例的是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二十年的所长(和近年的实际控制人)蒲慕明。
他在国外全职待了四、五十年,不可能不懂基本规则(不应该占年轻人的便宜)。而且他曾经常公开发表对年轻人的年度教训,俨然正人君子。这种人做的不对的时候,就特别应该被批评。
蒲的专长是电生理,非常好、也很好地应用于研究神经可塑性。
但是,蒲慕明以前从来没有研究过猴,也没有研究过发育生物学。
蒲慕明招聘国内其他单位的研究人员,成为神经所的课题组组长/研究员。那么后者就是与神经所其他PIs一样是独立的研究员,可以继续自己独立的课题。
但是,蒲慕明居然自己也成为后者克隆猴的文章的共同作者,国内记者招待会俨然自己也是研究的一员,对国外发表采访也是作为主要研究人员之一,而且年轻人不善于或不敢对外表达,造成的外界印象是蒲慕明转型成功。
转型可以,不能踩着年轻人。自己可以招学生、博士后,不宜把独立的PI当成领导的拐杖。
这种做法非常不正常。
不正常是指相对于国际科学界的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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