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监督司发布《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提供了普遍适用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单位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基本制度文本,并针对管理机构运行、实验数据管理、论文发表前诚信审查、科研成果核查、科研失信行为查处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提供了单项参考文本。后续将根据相关使用情况和实践发展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其中《示范文本》“第三节 科研成果发表管理”第三十条 科研人员应在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前开展自查,重点检查作者等成果完成人的实质性贡献及排名顺序、数据可靠性、科技伦理审查情况等,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取得多项专利等成果的,明显不符合科研产出规律的,由科研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实证核验。
来源:弗雷赛斯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