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发布 | 附全文

文摘   2024-10-31 14:42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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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工信部网站
内容编辑 | 合规社

10月31日,工信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文件提到,根据数据安全事件对国家安全、企业网络设施和信息系统、生产运营、经济运行等造成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数据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落实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以下为应急预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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