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根据《广东省落实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实施办法》和廉洁征兵相关要求,维护广大应征青年的合法权益,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保证佛冈县征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县、镇廉洁征兵监督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县征兵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征兵期间有“微腐败”“暗腐败”等问题,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一、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二、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三、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四、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五、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六、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七、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委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讯工具等。
八、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九、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纪问题。
十、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一、严禁利用职权便利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
二、严禁私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
三、严禁擅自放宽征兵条件、降低征兵标准、简化征兵程序;
四、严禁违反公开公示规定搞暗箱操作;
五、严禁帮助应征青年编造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
六、严禁单独走访或约见应征青年及其家属;
七、严禁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应征青年及其家属钱物;
八、严禁接受应征青年及其家属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九、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权限私自定兵、随意调整兵员去向;
十、严禁在接送新兵中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
佛冈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佛冈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辑:黄婉君
校审:王菲
编审: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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