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融资基本条件
五项标准。一是合规持续经营;二是有固定经营场所;三是有真实融资需求;四是信用状况良好;五是贷款用途依法合规。
六个具备。一是具备稳定的工商登记信息;二是具备合理的经营记录佐证;三是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租赁协议或产权证书;四是具备合理的资金用途佐证材料;五是借款人具备良好征信记录;六是具备贷款用途承诺书。
二、南宁市各金融机构
贷款产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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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LPR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目前一年期LPR为3.1%,五年期以上LPR为3.6%。LPR的调整(上调或下调)通常在每月20日公布,具体以申请贷款时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
三、暂未符合基本条件的小微企业
四、工作专班联系方式
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线下可通过以下渠道联系对应县(市、区)、开发区工作专班了解详情,也可就近咨询各银行网点。
南宁市工作专班(设在市发展改革委):0771-5773353、0771-5585697
兴宁区工作专班0771-3294636
青秀区工作专班0771-5826180
江南区工作专班0771-4950589
西乡塘区工作专班0771-3101630
良庆区工作专班0771-4509927
邕宁区工作专班0771-4723885
武鸣区工作专班0771-6082499
横州市工作专班0771-7224993
南宁高新区工作专班0771-3185348
广西-东盟经开区工作专班0771-6301953
五象新区工作专班0771-4305391
隆安县工作专班0771-6526366
马山县工作专班0771-6820106
上林县工作专班0771-5217266
宾阳县工作专班0771-8238577
五、融资需求登记“直通车”
小微企业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融资需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将根据填报情况,组织相关银行与企业进行对接。
六、相关提示
本次小微企业融资协调走访活动不通过任何贷款中介机构开展,银行不收取除利息以外的任何中介费、代办费、手续费等。请有贷款需求的小微市场主体通过官方渠道申请融资。如发现不法贷款中介违规介入并收取费用,可拒绝支付并向专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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