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就是“考点”,节风连着作风。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现就做好国庆期间正风肃纪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1、严禁“吃公函”“吃下级”“吃老板”以及在隐蔽场所违规吃请;
2、严禁违规收送管理服务对象节礼、蟹卡蟹券等礼品礼金;
3、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租车借车;
4、严禁巧立名目、套取资金滥发节日福利;
5、严禁公款旅游、借公务活动之机绕道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活动;
6、严禁以操办婚丧喜庆之名借机敛财;
7、严禁酒驾醉驾及酒后滋事等违法行为,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
8、严禁值班执勤期间擅自离岗、违规饮酒、违规“捎买带”及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发生;
9、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
文稿来源:监狱纪委(监察室)
图文编辑:闵 彪
责任编辑:朱江贵
审 核 :张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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