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长征
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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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10月13日,军委为严守军事机密,对军委直属纵队和各军团的代号重新作了规定:军委为“红星”,军委直属各部一概代以“红星”二字,总司令部为“红星司令部”,总政治部为“红星政治部”等余类推。
第一野战纵队为“红安”,第二纵队为“红章”。
一军团为“南昌”,一师为“广昌”,二师为“建昌”,十五师为“都昌”。
三军团为“福州”,四师为“赣州”,五师为“苏州”,六师为“汀州”。
五军团为“长安”,十三师为“永安”,三十四师为“吉安”。
八军团为“济南”,二十一师为“定南”,二十三师为“龙南”。
九军团为“汉口”,三师为“洛口”,二十二师为“巴口”。
代名自同月15日施行,师以下单位的代名由各军团自定。
军委将各补充团正式调拨给各军团,并对五军团撤离兴国后的地方坚壁清野工作和群众性的游击战争等作了指示。
军委兵工厂五百余名职工,携带子弹箱、手榴弹,煤油和机器设备等,分批跟随红军进行战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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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明市融媒体中心、万礼行长征文产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