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工作人员巡查以及群众举报反馈,部分农户在耕地上种植槟榔、林果等非粮食作物的现象仍有出现,耕地“非粮化”问题未能得到有效遏制。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就禁止在耕地种植槟榔等多年生非粮食作物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耕地用途管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种植槟榔、橡胶、荔枝、火龙果、菠萝等多年生非粮食作物。耕地应优先用于种植水稻、番薯、玉米、瓜菜、甘蔗、花生、大豆等粮食农作物,同时允许适量种植香蕉、哈密瓜、西瓜、草莓等短期作物。
二、清理整治已违规种植作物。对于已经在耕地种植槟榔、橡胶、火龙果、菠萝等非粮食作物的情况,种植者务必及时自行清理并恢复耕地原状,以确保耕地能够全部用于种植粮菜作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若逾期不改正的,将按占用面积处以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若存在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将责令期限改正或者治理,并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种植引导。为避免广大农民群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若有种植槟榔、橡胶、荔枝、火龙果、菠萝等作物需求的农民群众,请先行咨询镇资规所、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核查地类性质属于园地、林地等符合种植条件的方可种植。
请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严格耕地种植管控,禁止在耕地内栽种多年生的非粮食作物,一旦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一切损失由农户自行承担。
监督电话:0898-62817270、0898-62925300
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琼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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