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利通区委政法委扎实推进“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政法在“干”三年行动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落实等工作,以“五个着力”为牵引,坚决做到“五个更加”,有效防范化解了一系列重大风险,为利通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安全保障和法治保障。
一
着力强化区委政法委职能作用,政法合力更加凝聚。
牵头抓总落实职能工作。始终把政法工作摆在利通区工作大局中谋划推动,先后召开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4次,细化部署“塞上枫桥”基层法治、政法在“干”三年行动、扫黑除恶斗争等7个方面21项政法重点工作,通过季安排、月督导、周调度形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落实到位。
二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社会大局更加安定。
三
着力推进基层法治工作,社会治理更加有效。
建立机制凝聚发现合力。印发了《利通区乡镇综治中心和村(社区)“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具体措施》,以文件形式推动党建引领、队伍建设、基层法治工作“AB岗”等14项工作机制有效落实。统筹政法干警、行业力量、退役军人、妇女代表和志愿者等力量,全面开展辖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起底,基层预警发现能力得到有力提升。
分级调处提升化解质效。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化解村(社区)“日清周结”、乡镇“周清季结”工作模式,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纠纷,由网格员当场化解;对村级一周内无法化解的,由乡镇综治中心统筹基层政法单位和相关办(中心)会商化解;乡镇长期无法化解的,由区综治中心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介入调处,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147件(其中,“日清日结”层面化解3082件,“日清周结”层面化解1608件,“周清季结”层面化解457件)。
各方联动促进实质化解。健全“三官一师一员”队伍下沉体系,由区委政法委统筹调配人员力量,通过联席会议、“板凳会”、现场调解会等形式每月10日进村入社区进行专题问诊120余次,成功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60余件,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进一步夯实。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总结提炼了板桥乡李闸渠村“五网五联·村级共治”、胜利镇秦渠社区“红小英聚力先锋队”、上桥镇新民社区锦都城小区微网格绘织“幸福邻里”等基层社会治理典型经验做法,通过“以点带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四
着力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司法为民更加有力。
深入推进政法机构改革。依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党委编办有关文件要求,增设不定级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利通区综治中心,并将利通区法学会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群众团体机关序列。组建利通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由政法各单位每季度轮流派员在区信访局统一接待涉法涉诉事项来访群众,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10余人次,办结涉法涉诉信访件41件,做到了让群众“少跑路”。
扎实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以政法在“干”三年行动为牵引,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对执行案件进行节点管理和繁简分流,推动案件执结率同比上升7.54%,执行质效切实提高。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受理“检察护企”案件9件,更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公安政务服务“1234”工作法,全程网办各类涉企业务63件,有力实现“一窗通办”。打造鑫鲜农副产品市场纠纷调解工作室等特色调解室,利通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658起,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
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对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政治督察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条,党内监督“利剑”作用有效发挥。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联审联查配合力度,推动司法人员养成“逢过问必记录”的思想自觉。组织开展政法系统重点案件评查,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切实做到了“评查工作不走过场”。
来源丨利通区委政法委
编辑 | 顾 静
责编 | 金 森
审校 | 张 媛
终审 | 马婷婷
供稿邮箱 | wzltq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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