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强化监管推进重点交通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政务   2024-11-06 20:05   青海  

  为切实强化交通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指导交通项目管理建设单位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履行好项目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2024年11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侯天民环境监察专员组织召开黄南州重点交通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推进会,黄南州政府赵兴荣副州长、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黄南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河南县政府以及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重点交通项目历次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就持续抓好问题整改,长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黄南州地处三江源腹地,全境位于黄河流域范围,是“中华水塔”重要水源涵养地,又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生态地位极为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黄南州及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历次督察检查反馈问题,对交通沿线生态保护及公路配套砂石料场整治方面做了大量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果。但总体来看,仍需提升整治的精准度、全面性。要充分认识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提出的“着力在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上取得新成就,守护好‘三江之源’‘中华水塔’,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青海的优势和骄傲”深刻内涵,始终本着“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强化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严格做好公路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现场监管执法力度,巩固整改成效。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和建设单位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强调的“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重大要求,胸怀“国之大者”,深刻把握生态保护是青海工作的根和魂,树牢“生态为纲”理念,全面贯彻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在严格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推进交通项目建设。二是要压实生态责任,建设单位要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责,督促各项目施工单位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明确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主体,实行清单化管理、台账式销号。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环境监管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管理和问责的实施意见》,立足“早”和“小”,做到关口前移、源头预防,避免或减少生态环境问题发生。三是从严施工管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按照《青海省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指南》等要求做好施工组织安排,按照“无痕施工”理念,规范处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固废,坚决避免随意布设临时性施工场地、营地、便道,施工结束后做好生态恢复。四是严格全过程监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交通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从严做好公路项目环评审批,优化项目选线布局、施工工艺,合理避让环境敏感区,避免大填大开大挖,减少对原生自然景观和地表植被的扰动破坏。要督促公路建设和施工单位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贯穿到选线、可研、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认真落实好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以生态环境高水保护推进交通项目高质量建设。


来源丨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处


推荐阅读

省生态环境厅党员领导干部围绕“减负工作为什么 干什么 怎么干”开展交流研讨
我省出台专项规划强化青海湖水生态保护管理
我的帮扶故事丨剥丝抽茧细“诊断”

青海生态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共享碧水蓝天!青海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需要您的关心、支持和参与!0971-8135112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