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征地900多亩,涉及3个乡镇用地!

民生   2024-11-18 19:08   河北  



安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15号



增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有关)农户:

雄安新区2024年度实施第28批次建设用地(新筑寨里西堤工程(二期)项目)于2024年11月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44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5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2.8444公顷

(二)范围:位于你村村西(东至:林地,南至:铝灰钢渣项目用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的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等。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anxi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安新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4〕第16号



小营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有关)农户:

雄安新区2024年度实施第28批次建设用地(新筑寨里西堤工程(二期)项目)于2024年11月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3.694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35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3.6948公顷

(二)范围:位于你村村西(东至:小营村,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增庄村林地)的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等。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anxi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安新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安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17号



增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有关)农户:

雄安新区2024年度实施第6批次建设用地(新区气候观象台(二期)项目)于2024年11月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4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500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4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5001公顷

(二)范围:位于你村村西(东至:耕地,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耕地)的土地。

(三)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anxi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安新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安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18号



西喇喇地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有关)农户:

雄安新区2024年度实施第6批次建设用地(新区气候观象台(二期)项目)于2024年11月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4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500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4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5001公顷

(二)范围:位于你村村西(东至:耕地,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耕地)的土地。

(三)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anxi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安新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安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19号



赵北口镇南街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有关)农户:

雄安新区2024年度实施第47批次建设用地(枣林庄枢纽改扩建工程建设)于2024年11月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4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393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41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3938公顷

(二)范围:位于你村村南(东至:赵王新河,南至:千里堤,西至:白洋淀,北至:赵北口南街村)的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等。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本公告可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anxi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安新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碧水白洋
打造白洋淀品牌,传承白洋淀文化!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