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南京市气象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5年1月25-27日。
二、作业区域
经向空域管制部门备案,“竹镇镇大泉村”、“浦口区气象局”、“晶桥镇”为增雨作业点,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内容来源:南京气象
编辑:尹淑琼
校对:杨启月
责编:许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南京市气象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5年1月25-27日。
二、作业区域
经向空域管制部门备案,“竹镇镇大泉村”、“浦口区气象局”、“晶桥镇”为增雨作业点,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内容来源:南京气象
编辑:尹淑琼
校对:杨启月
责编:许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