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有效提升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永修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开展严打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涉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经营肉及肉制品的肉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入网食品经营者等,采购、销售病死畜禽产品、来源不明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销售假冒牛羊肉及肉制品等违法线索。
(二)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线索。
(三)肉制品(含速冻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对畜禽肉类进货查验不到位,采购病死畜禽产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肉制品;以其他畜禽血产品生产假冒鸭血制品;使用不合格槽头肉、病变淋巴及病变组织、毛皮动物酮体加工食物的违法犯罪线索;注水肉、注胶肉、过期肉及其他肉类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擅自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等违法线索。
(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环境、工艺布局和过程管控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走私冷冻肉类产品更换包装、非法销售违法犯罪线索。
(六)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等涉及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过分夸大或虚构事实,检举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
2、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密,严厉惩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依法保障举报人权利。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公安举报电话:110,徐警官13879255280、方警官15707920932;
(三)邮箱举报:740131700@qq.com
(四)举报地址:永修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永修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4日
签发:杜鹃/核稿:彭晓琴
来源:永修县公安局森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