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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蒲州中队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逻管控工作中,依法严查严处3起货车载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案例1
10月28日下午18时许,姚某苗驾驶晋M***39轻型栏板货车,货厢违法载客10人,行驶至G521国道永济段81公里处,被巡逻组民警查获。
案例2
案例3
查处现场,执勤民警对三辆货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员,进行了以案释法教育,让大家认识到货车载人违法行为的危害,以及遵守交规的重要性。同时,执勤民警安排其他车辆将乘车人员安全转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执勤民警对姚某苗、史某让、史某年三人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3分的行政处罚。
永济公安交警提醒,货车违法载人、客货混装极其危险,每一次侥幸都是在拿生命安全做赌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谨慎驾驶,安全出行。农村地区务农务工集体出行多,无论多忙都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严禁搭乘三轮车、低速货车、拖拉机。
(来源:永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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