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1)皖1823执381号
被执行人:楚烜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00号2号楼389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332810536Y。法定代表人:沈亚超,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魏峰,男,1977年12月20日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幼园巷3号1室,公民身份号码342529197712200038。
▲魏峰
执行依据:(2020)皖1823民初84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402500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按该线索执行到位的,将奖励执行到位款项的百分之五(仅限首位线索提供者)。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方式:梅法官、0563-2650056
联系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学业路泾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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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自:泾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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