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下周案件开庭公告
如果有您的案件
请记得携带好相关证件
准时参加开庭哦~
泾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
开庭公告
温馨提示
由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调解、撤诉等特殊情况,开庭时间有时会进行排期调整。如届时与实际开庭时间、地点不符,以实际情况为准!
另外,在参加和旁听庭审的同时
也要自觉遵守以下法庭纪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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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鼓掌、喧哗;
(2)吸烟、进食;
(3)拨打或接听电话;
(4)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5)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实施上述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进行,不得影响和干扰庭审活动。
审判长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应当予以警告;对不听警告的,予以训诫;对训诫无效的,责令退出法庭;对拒不退出法庭的,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
行为人实施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毁坏法庭设施、损毁诉讼文书、证据及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以及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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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自:人民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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