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食药环森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食药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1.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违法犯罪线索;
2.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
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线索;
4.生产、销售假冒注册食品、饲料、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商标商品违法犯罪线索。
(二)环保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1.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等违法犯罪线索;
2.非法倾倒、处置废机油、电镀污泥、皮革污泥、蓝皮丝、化工废料、废酸废碱等违法犯罪线索;
3.向耕地、农用地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废物等违法犯罪线索;
4.其它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森林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1.采矿、采砂、采土、建房、建厂等占用耕地、林地、草原等违法犯罪线索;
2.盗伐、滥伐林木,破坏古树名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等违法犯罪线索;
3.危害候鸟等野生动物,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狩猎、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严重损害野生动物资源或者栖息地生态以及涉枪爆等非法狩猎违法犯罪线索;
4.近年来未破的森林火灾案件线索。
二、举报须知
1.对以上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事实及证据材料等,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2.举报人应对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保密和保护措施,坚决依法从严惩治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110
营口市公安局
2025年1月7日
来源:营口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