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动态】阜新法院“三举措”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保护伞”

民生   2024-11-25 15:36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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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我家老头经常对我和孩子辱骂、威胁、殴打,家里孩子还曾报警求助处理过,但他仍不知悔改,我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三八妇女节前后,阜新县人民法院东梁法庭接到了徐女士这份饱含绝望与痛苦的人身保护申请书。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迅速行动,分别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进行了详细的询问谈话。经过慎重且全面的审查,签发了建院以来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于当日将其送达至被申请人居住地的社区及派出所。在给被申请人宋某送达时,法官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耐心且详细地解释了相关法条和违反后果。宋某在法官的教育下,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表示一定会改正。

近年来,阜新法院充分发挥自身的司法职能,坚持不懈地探索创新家事审判的方式和工作机制,全力畅通人身安全保护令受理的“绿色通道”。

协同联动,筑牢家暴“隔离带”

对于家暴受害者而言,人身安全保护令是至关重要的保障性法律武器,但要使其更加坚固有力,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齐心协力。今年以来,阜新法院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短板,陆续邀请妇联和相关街道社区参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共同商讨保护工作的开展。


“司法品牌”硬核撑腰受害者

今年5月,阜新县法院协同妇联举办了共促“和美家兴”综合治理机制的启动仪式,并签署了合作书。通过创新机制,深化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的衔接配合,致力于解决侵害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


普法宣传,说教知识人皆知


反家暴并非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为了提高群众对家庭暴力危害的深刻认识,阜新法院借助新媒体平台发布反家暴案例。其中,彰武县法院发令制暴的案例被写入中国法院网网站。同时,利用法治宣讲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20余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接收咨询1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下一步,阜新两级法院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保护,让每一个家庭都充满和谐与温暖。


编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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