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破浪,潮涌海之南
“4·13”,这个日子对海南而言,意义非凡。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批准设立海南省,建立海南经济特区,将海南岛推向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
2018年4月13日,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到海南考察,为海南发展“把脉定向”。
一路探索,破浪前行。如今,昔日封闭落后的海岛已发展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海南自贸港建设成型起势,内生动力更加强劲,高水平对外开放步伐加快,成为海南高质量发展的提质器和加速器。近日,记者走进海南,了解当地检察机关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背后的故事。
“近悦远来”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展涉企刑事“挂案”清理、“涉企社矫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专项法律监督”,帮助企业轻装上阵,激发企业活力。
——加强同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注重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作用,形成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
——强化金融执法司法协作,海南省检察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会签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备忘录,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共同服务保障金融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护航自贸港“样板间”
营造安商惠企的“暖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海南分公司陵水—崖城作业公司
资深工程师 雷亚飞
改革攻坚,法治先行。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离不开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近年来,海南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南省委的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通过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把防范化解走私风险作为服务保障自贸港封关运作行稳致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检察机关开展的这些工作很有必要,也很有成效。
未来,期待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畅通涉企诉求表达渠道,精准做好涉企服务保障,营造安商惠企的“暖环境”,为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筑牢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