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陇西县紫来学校50余名初中生走进陇西县检察院,在“看、听、说、演”的过程中“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同学们先后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云课堂、未检办案区、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等场所。活动中,同学们自主选择观看了移动普法宣传屏中的“六大保护”微视频,体验了利用减压放松椅、沙盘、拳击手套等健康宣泄方式,在模拟法庭进行了角色扮演。活动最后,检察官带领同学们观看了院内自主拍摄的未成年人保护题材微电影《芪花向阳开》,告诫同学们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旁观者”,切实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临洮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销售伪劣产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赵某甲、赵某乙、陈某等三人将防风药渣冒充党参药渣向他人销售,非法获利9.8万余元,三人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2024年5月,临洮县检察院对主犯赵某甲提起公诉,其余二人犯罪情节轻微,主动投案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遂决定对二人作不起诉处理决定。临洮县检察院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二人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二人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并开展了普法教育。
近日,渭源县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碰撞、比对,成功发现支持起诉案件线索1件。2019年4月,马某承包了渭源县新寨镇部分异地搬迁项目建设工程,同年4月至9月,马某雇佣王某在该工地从事劳务,后双方结算时,马某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1.5万元劳务费拖欠未付。2024年11月,检察机关在核实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后受理该案,并向县法院提起民事支持起诉,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在随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多次参与法院审理及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长达五年的劳动争议纠纷得以化解。
日前,漳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本县3个乡镇2021至2023年间的部分高标准农田存在防护林未成活、进地农桥破损、机耕路排水边沟堵塞及机耕路面损毁严重等问题,遂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进行了整改,现上述高标准农田损坏设施已全部修复,包括对排水边沟内杂草、淤泥和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修复、更换进地农桥21处,修复损毁机耕路面5处,种植300余株行道树等,切实保障了高标准农田的有效使用和合理利用,为粮食生产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
岷县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针对部分口腔医疗机构非法排放污水发现难、查处难、监管难等问题,积极调取医疗许可证口腔医疗机构信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业务登记台账等数据,通过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出部分口腔诊所未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案件线索。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部分口腔诊所存在未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就将医疗废水直排污水管网,以及配置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未正常使用等情形,遂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一份,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污水处理监督管理职责,对上述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保障城镇排水设施安全运行。
来源:定西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