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固体废物协同处置交流大会
11月29-12月1号 河北石家庄
固废协同处置新政策动态及解读、协同处置热门技术路演、行业市场壁垒突破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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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辽宁省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紧盯重点行业、重要线索,联合公安等部门精准查办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为进一步加强警示宣传,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指导各地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现将3起危险废物领域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大连市利用非现场平台识别问题线索并联合多部门查处某电镀厂涉嫌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有毒物质案
案情简介
2024年9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环境管理平台对重点行业产排污数据比对分析时发现,位于金普新区的大连某电镀厂污染物产生量、处置量、排放量存在较大出入。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存在重大环境违法嫌疑且作案手段隐秘难以固定证据。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金普新区分局利用管道机器人对厂区内排污管线进行探查,借助属地街道力量对厂区外围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会同公安部门对企业相关操作人员进行问询。经查明,该电镀厂通过隐匿于污水处理站内杂物间暗门后的水泵和暗管,将电镀废清洗液排放至距离厂区约四百米处的外环境中。经认定,该单位排放的电镀废清洗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17类危险废物。
查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第十七条的具体规定,该企业通过暗管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有毒物质的行为涉嫌环境犯罪。2024年9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移送当日公安机关予以立案。
案例二: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利用无人机巡查发现问题线索查处某兽药有限公司涉嫌私设暗管排放有毒物质案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巡查时发现某合成兽药有限公司厂外东侧有不明水体排入水沟。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深入调查。经查,该企业蓄水池损坏无法正常蓄水,制药车间反应釜清洗废水通过埋设在厂房东侧墙外暗管直接排放至外环境。经对废水进行采样检测,该企业排放的废水中含有三氯甲烷,属于新化学物质,另根据《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的公告,三氯甲烷也属于有毒有害物质。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等相关规定,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三:营口市根据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查处某炼油加工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案情简介
2024年1月,根据群众关于环境污染的举报线索,营口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公安机关对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老庙村发现一处无名非法炼油加工点进行突击检查。查明,该黑加工点利用铁质油槽、燃煤锅炉等建议工具正在进行非法炼油,现场油槽内存有黑色的油泥及油水混合物,地面堆放大量废弃油泥袋,周边内伴有强烈刺鼻气味。经鉴定,该加工点3个油槽内废油泥和地面上废弃油泥袋均属危险废物。经现场称重核算,相关危险废物重14.58吨。
查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2024年3月25日,营口市生态环境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件启示
涉危险废物环境犯罪案件环境破坏大、隐匿性强、办理难度较高,仅靠传统的执法手段、单一的执法部门难以取得良好的打击效果。辽宁省各级环境执法部门按照“两打”专项行动要求,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不断拓宽对重点行业涉危废环境违法线索的收集渠道,广泛利用各项非现场监管平台及各类环境执法装备开展环境执法工作,积极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跨部门力量开展重点案件查办工作,在对涉危废环境违法犯罪的精准打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维护生态环境的安全与稳定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辽宁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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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各有关单位: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有利于化解区域废弃物处理处置的难题,是循环经济的重要领域,是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推动利用水泥窑、燃煤锅炉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我国陆续出台了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相关政策规范,各行业协同处置利用固体废物产业迅速发展。目前,水泥、混凝土、陶粒、钢铁等行业利用各自的设备、工艺、材料等不同特点协同处置利用各种固体废物得到了广泛的研究与应用。此外,利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阶段性富余能力,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然成为一种新的发展态势。
为促进水泥、电力、钢铁、石化等传统行业深入了解我国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的最新政策要求,交流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相关技术、设备,促进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的规范化发展,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11月29日-12月1日在石家庄共同举办“全国固体废物协同处置交流大会”。
大会将邀请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相关管理政策研究、技术研发、设施运营管理、设备制造应用,以及投融资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技术路径及商业模式。
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相关单位或组织积极报名参加。
一
时间与地点
二
大会初步安排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管理现状与趋势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草案)》解读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相关标准、规范编制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与污染控制标准 《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过程“减污降碳”核算方法与实施路径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技术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钢铁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研究进展 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有色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循环流化床锅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的污染控制技术 焦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 陶粒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
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转炉协同处置油漆桶案例实践 污染土壤协同处置污染控制 工业炉窑替代燃料应用案例 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污染控制要求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预处理破碎技术与设备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及安全要求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关键设备选型 污泥协同处置技术与设备选型
(二)现场交流
本次大会将面向全行业征集当前固体废物协同处置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并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为精准对接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本次大会共设置2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三
参加单位
四
组织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度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诺客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
(持续更新中)
五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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