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京考
公告发布
11月12日
北京市公务员局发布
《北京市各级机关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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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区级及以下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可以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依据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政策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在所报考区(系统)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到本市其他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其他要求
1.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考职位,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2.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2年以上(含2年)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24年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3.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24年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高校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4.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限于符合《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人员报考,包括: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24年退出现役的服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
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含5年)的北京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
5.面向残疾人的招考职位,限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报考,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残疾人(不包括2024年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高校毕业生);二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
6.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报名时在岗,2025年合同期满的北京市乡村振兴协理员等本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
报考程序
考试内容和时间
体检和考察
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公示,如招录机关无单位网站,将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北京组工网站发布。
怀柔区招录岗位
怀柔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已通过北京组工网站发布。区纪委区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场监管局等27家区级部门和喇叭沟门满族乡、长哨营满族乡、怀柔镇、桥梓镇、渤海镇、泉河街道、龙山街道等14个乡镇街道共计划招录公务员100人,专业需求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专业大类。
扫码查看怀柔区招录岗位
END
资料来源:北京组工 怀柔组工 区人保局
编辑: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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