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关于儿童的节日
大家第一个想到的
可能是“六一”儿童节
而有一个节日
大家可能不太关注
——11月20日“世界儿童日”
该节日是一个
由联合国发起的纪念日
其目的是促进儿童保护
福利和教育等事业的发展
就儿童问题促进国际共识
提高全世界儿童的权利意识
改善儿童福祉
关心关爱关注祖国未来的健康成长
是家长、老师、监护人以及
全社会的责任
让我们一起学好法律法规
呵护未成年人的阳光童年吧!
01
哪怕是父母,也不能以爱的名义侵犯孩子隐私权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删除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除下列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开拆、查阅;
(二)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依法进行检查;
(三)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
02
体罚不能让孩子听话,但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03
不做沉默的被欺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可恶的欺凌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04
我们不应该谈性色变,正常的性教育才能让儿童们健康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第五十四条:禁止拐卖、绑架、虐待、非法收养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性骚扰。
05
娱乐场所的设施设备会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近年来,泸溪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让我们一起看看泸溪检察的行动。
泸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斌走进泸溪县第一中学讲授法治教育课。
泸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凤英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邀请泸溪县第一职业中学30余名学生代表来到检察院,开展了一次以“预防性侵害 学法护成长”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法治课。
泸溪县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巡讲组陆续走进永兴场小学、永兴场中学、兴隆场小学、泸溪三中、白沙小学、明德小学,展开了以预防性侵害、杜绝校园欺凌及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法治宣传活动。
泸溪县检察院至兴隆场镇武堰村、都里坪村、锡瓦村等13个村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巡讲活动。进一步强化乡村地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村干部、家长的法治意识。
泸溪县检察院未检团队联合泸溪县妇女联合会前往兴隆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安全教育宣讲活动。
泸溪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白沙小学开展“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主题法治课堂,此次活动,该院向学生们普及禁毒知识500余人,发放禁毒宣传单4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成效。
泸溪县检察院走进洗溪镇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泸溪县检察院能动履职促进行业治理,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部分私人影院仍然存在未成年人无需身份验证即可随意出入、变相提供住宿服务、包厢设施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等多种问题,目前,某私人影院已被责令停业整顿。
泸溪县检察院走进县第一中学为高中部600余名学生献上了一堂意义非凡的法治课。
泸溪县检察院接受县民政局邀请,派员前往县委党校,对泸溪县2024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专题培训进行授课。各乡镇民政办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100余人参加培训。
今后
泸溪县检察院
将继续依托“利剑护蕾·雷霆行动”
持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
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动
主动参与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治理
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和多元化救助措施
助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