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人 春节期间主城区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确定

民生   2024-12-29 16:05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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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营造文明和谐社会风气,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2023年12月31日发布《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通告》,在城市建成区划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并规定了禁燃禁放时间。


 禁燃禁放区范围

茌平区北外环路以南、湖西路以东(包含湖西畔景小区、王桥村、红庙村)、南外环路以北(包含御路苑小区、天鹅湖小区、前张村、杜陈村、马沙村及其与南环路中间区域)、东外环路以西(包含吴官屯小区)区域范围内一律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禁燃禁放时间

茌平区禁燃禁放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时间暂定5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重污染天气期间,茌平区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举办焰火燃放活动。

春节将至,为满足部分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意愿,突出“安全过节、喜庆过节”主题,茌平区在振兴街道前曹村东环外拆迁区内设立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有需求的市民可前往燃放

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位置
东环路与茌杜路路口向北300米路东
前曹村拆迁区内


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我区将组织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卫健等部门加强现场秩序维护,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在此,提醒确有燃放意愿的市民,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到集中燃放点进行燃放,并自觉遵守集中燃放点安全管理措施,共同维护良好燃放秩序,共同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居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集中燃放点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市民依法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

 二、请在指定地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产品包装箱上应粘贴《普通烟花爆竹标识码》,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

 三、燃放前应看清烟花爆竹外包装上标注的注意事项,按照燃放说明小心操作。

 四、点燃烟花爆竹后,燃放者应迅速移至安全位置。发生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烟花爆竹,至少要等15分钟后再去处理。

 五、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不要醉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六、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及时清扫场地,发现余火应及时进行泼水灭火处理。

 七、根据相关规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实行全域禁放。所有区域(包括集中燃放点)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来 源:茌平公安

编 辑:李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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