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军与康武、王荣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康武、王荣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王军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相关情况严格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6647210572/16647212524
联系人:潘法官、薛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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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我院在执行郭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郭军未完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