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老表,不能这么烧!

文摘   2024-11-09 10:24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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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秋收”季
不少农民朋友
习惯在田间地头
焚烧农作物秸秆、柴草
但这种行为
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


案例一


2024年,李某在后山自家地里做农活,在地埂边点燃玉米秸秆进行焚烧,一阵风吹来引燃地埂处杂草,火势蔓延至周边山林引发森林火灾。李某因失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


案例二


2024年2月,方某在自家土坎锄杂草时,因烟头掉落引发山火,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方某因失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律条文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请牢记秋收时节以下场景的防火常识


秋收防火常识



秋季是农作物收获的季节,天干物燥可燃物较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

1.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农田、林区,禁止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剩余物。

2.不要乱堆放秸秆,秋收后的秸秆等可燃物要堆放在安全、开阔地带,远离道路烟囱、高压线,因为一旦有火花极易引发大火。

3.严禁在田间地头吸烟,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极易引发火灾,打火机长期暴晒容易发生爆炸引发火灾。

4.农用机械要时常检查,查看农机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农机油箱和输油管道是否漏油。

5.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家长在农忙季节不要忽视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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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裁判文书网

见习编辑:戴文侨

一审:龙秋萍

二审:陈姣玲
三审:彭承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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