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2025年电力需求响应方案意见的函。
其中提到:
市场主体包括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是需求侧负荷调节服务机构,具有通过技术、管理等手段整合需求侧资源的能力,可参与电力系统运行,为电力用户提供参与需求响应、电力市场等一种或多种服务。虚拟电厂是通过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智能计量以及优化控制技术,将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分布式储能等分布式资源进行集成,构成能响应电网需求、参与电力市场运行或接受电网调度的系统。
虚拟电厂准入条件: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均可注册成为虚拟电厂,实现可调节负荷、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等需求侧资源的聚合、协调,可聚合资源需通过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认定,原则上总调节能力不低于1000千瓦。
交易品种分为邀约型削峰、实时型(可中断)削峰、邀约型填谷、实时型填谷四类。
原文如下: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征求2025年电力需求响应方案意见的函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相关售电公司及电力用户: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电力供需平衡的重要作用,根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规定,结合我省电力供需形势和市场化改革进程,我局研究起草了《2025年云南省电力需求响应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相关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正式行文反馈我局,无意见也请反馈。
此函。
附件:2025年云南省电力需求响应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云南省能源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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