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
淄博市发布关于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预计2024年11月9—13日期间,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将发生一次中到重度污染过程。全市于2024年11月8日12时0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9日12时00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区县(功能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责任单位按照《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区县(功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及时发布信息,落实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应急响应措施。
在应急响应期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并于每天下午16:00前将应急响应情况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直至预警解除,应急响应终止。
注:各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联系电话:
张店区:2830848
淄川区:5181488
博山区:4252684
周村区:6458020
临淄区:7173376
桓台县:8182219
高青县:6951135
沂源县:3248934
高新区:3580477
经开区:7870081
文昌湖:6030028
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