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最新规定:
遇外卖封口损坏等情况,
消费者可拒签!
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四川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明确网络餐饮服务交易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入网服务提供者等各方责任、管理制度、入网条件等,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效率,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规范经营:
外卖商家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
《办法》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证,经营项目应当与其许可或者备案项目一致,并按照许可或备案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加工制作餐饮食品。禁止借用、冒用证照及提供虚假信息。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
完善服务:
外卖未依规封装消费者有权说 “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办法》对配送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并持续完善配送服务相关制度。送餐人员配送前应仔细核对食品,检查食品外包装的完整性和清洁度,对包装破损、污染的食品不得配送,对未按照规定封装或者封签、封口损坏的食品,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在接收时发现配送的食品未按照规定封装或者封签、封口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
加强监督:
四川将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办法》指出,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依法依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建立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入网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违法查处、约谈等信用信息。鼓励建立健全骑手义务监督员聘任制度,鼓励消费者、餐饮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参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营造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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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四川发布
编辑 | 刘民婕
责编 |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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