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江苏省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检法司同堂培训在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励志园”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举行。此次培训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办、南通市检察院和崇川区检察院承办,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至全省三级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条线检察人员以及法院、公安、司法局相关政法干警和律师代表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
本次讲座邀请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司法研究院高维俭院长以《论少年越轨分级干预制度的基本原理》为题授课。高维俭院长深入介绍了少年越轨分级干预制度的重要性,并就干预对象、干预主体、干预依据、干预目的以及干预措施等基本原理予以全面阐述。此外,对于我国少年越轨分级干预制度改革中的少年警务、社工组织、专业培训、专门教育指导等方面存在的四个“当务之急”进行了一一详解。
江苏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高凌云点评时指出,少年越轨分级干预制度旨在减少司法干预,通过分类教育矫治而非单纯惩处,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项工作离不开法学名师的理论指导和公检法司等单位的法治实践。全省检察机关正在加快推进观护基地建设,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梯次衔接,希望能与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成员单位不断加强联盟共建,有效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同时,常态化开展“法学名师进检察”活动,邀请更多法学名师参与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研究、检察课程开发,力求在法律研讨中碰撞出更多未成年人保护的实招妙招。
高维俭院长还参观了“励志园”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详细听取该中心检察文化、功能设置、团队建设、帮教检务管理系统运行以及社会观护工作开展等情况。高维俭院长高度肯定了崇川区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并就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
编 辑 | 李 琳
复 核 | 徐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