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铁东区人民的倡议书

民生   2025-01-07 19:19   辽宁  



致铁东区人民的倡议书


亲爱的广大居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辞旧迎新,烟花爆竹虽然可以增添一定的节日氛围,但燃放烟花爆竹所释放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影响公共环境卫生,更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因此,请您自觉接受我们的倡议,坚决抵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我们就烟花爆竹燃放工作向您公告如下: 


 一、春节假期烟花爆竹放假时间结束时间
 春节假期:2025年1月28日—2月04日
 销售时间:2025年1月21日—2月12日
 燃放时间:2025年1月22日—2月12日


 二、到合法零售店(点)购买烟花爆竹
 请到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零售店(点)根据燃放所需购买烟花爆竹,避免在家中大量储存,购买时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无变形,无漏药、浮药的产品,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铁东区共设立临时销售点17个,原则上设置在禁放区域外。为方便群众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在2个集中燃放点就近设立4个临时销售点(平安街东端空地、26中西墙外空地、静湖北侧空地、原体育场西空地),并在允许燃放时间段内向广大市民销售。


 三、禁止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为:万水河(劳动路桥至越岭路桥段)以南、以西区域,越岭路(越岭路桥至鞍千路段)以北区域,鞍千路(越岭路至火炬广场段)以西区域,玉佛山山脊线以北、以西区域(自火炬广场起始沿千山中路至莘英路,沿莘英路隧道至汇园大道,沿汇园大道至湖南街,沿湖南街至万方街,沿万方街至南三环),南三环路(万方街至四方台路段)、四方台路(至建国大道段)以北区域,建国大道(至南三环旧堡路段)以西区域,南三环旧堡路(至建设大道段)以北区域,建设大道、四达路(至鞍腾路段)以东区域,鞍腾路、交通路(至民生西路段)、人民路(至铁西九道街段)以南区域,民生西路(至人民路段)、铁西九道街(至千山西路段)以东区域,千山西路(至建国大道段)以南区域,建国大道(至劳动路桥)以东区域(详见附图)。



 四、指定燃放区域
 为方便居民,铁东区禁放区域内设置2个集中燃放地点如下:
 1.站前广场 
 2.人民公园
 燃放烟花爆竹时,请勿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投掷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单位,公共场所,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和市、区两级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五、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警示语,按照燃放说明燃放烟花爆竹。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应有大人看管,家长要叮嘱、教育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燃放烟花爆竹,更不能玩火。在安全区域和指定地区燃放烟花爆竹。
 2.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做到文明、安全、环保燃放。
 3.燃放烟花爆竹时,请勿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投掷烟花爆竹。


 六、依法依规销售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给予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铁东区应急管理局谨向全区人民致以最诚挚的节日问候与最美好的新春祝愿!在这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矢志不渝地坚守在安全生产的第一线,并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庄严承诺,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繁荣的生活环境,让每一位居民都能安心享受节日的喜悦,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愿新年的钟声敲响幸福之门,让安全之光照亮铁东的每一个角落,祝愿全区人民蛇年大吉,阖家欢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公安铁东分局举报电话:110

区应急局举报及值班电话:2699093、269918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2206207




供稿单位:区应急局
图文编辑:高 超  雷文文

交流邮箱:astd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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