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无”船舶认领的公告

文摘   2024-04-10 17:38   海南  

各村(居)委会、渔业协会、渔船所有人:

为加强水域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开展了“三无”船舶整治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目前已在各渔港、岙口、自然港口等查获了4艘“三无”船舶。(详见附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三无”船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不能保证航行安全。为妥善处理这些船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船舶所有人或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到临高县调楼镇人民政府认领所属船舶。

2.认领时需提供船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合同、发票、船舶证书等。

3.逾期未认领的船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请广大渔民朋友相互转告,积极配合“三无”船舶整治工作。


附件:“三无”船舶停放图片



临高县调楼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抱才港1艘    

    

龙港3艘


图文:党政办
编辑:符女够
校对:许寅杨
审核:张学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