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法观点:民间借贷中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时,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也可以一并主张

学术   2024-10-09 12:33   贵州  

来源 | 民事法律参考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观点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最高人民法院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逾期利息和违约金都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但所发挥的作用不同,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逾期利息着眼点在于“利息”,衡量的是资金成本问题,即使当事人没有约定,按照本规定第28条规定,出借人仍然可以主张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或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举轻以明重,借款期限内尚需支付约定利息,借款逾期后更应支付利息,即合法行为尚负支付利息之责,违法行为则更应负此责任。违约金着眼点在于“担保”,目的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拟违约的一方就会衡量其违约的后果,会在权衡利弊后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因此,违约金对拟违约的一方具有提醒和震慑的作用。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也不同,逾期利息的计算需要确定逾期本金、逾期利率和计息期间;违约金则有可能双方当事人会直接约定一个数额或者比例。

基于以上区别,即使借贷合同中对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其他费用均有约定,在借款人逾期还款的情形下,出借人作为守约方可以选择主张,比如仅主张违约金,不主张逾期利息和其他费用,也可以将三者一并主张,但不论怎样,总计不能超出上限。应注意的是,如果出借人在一个诉讼中仅主张了其中一项,并且已经得到了支持的,如果又另诉主张其他两项费用的,在另案审理时,根据本条规定,需要将前诉中该当事人已经得到支持的款项一并考虑。


相关案例

(2021)京民终757号

二、涉案借款本金、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及数额应如何认定 (一)关于涉案债务的法律适用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一条:“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本规定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案中,因国泰公司提交的民事起诉状载明落款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本案一审立案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而涉案借款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故涉案债务的利率保护标准,应分段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即,因双方约定的借款利息和违约金等总计超过了24%,故,在特定时间段内,利息保护上限应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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