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霄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云霄县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综规〔2022〕2号)的规定,为做好云霄县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租金减免申请对象为已配租在云霄县宝山佳苑、西河路8号、和平路89号、滨江北苑、尚都花园、和田佳苑等公共租赁住房的租户。
1.租金全免类。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社会孤儿;年满6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家庭;二级及以上等级残疾家庭;残疾军人、烈属家庭;身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含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人员家庭;原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已过世,未缴齐租金又确实无法追缴家庭。
2.租金减半类,三级及以下等级残疾家庭。
1.申请人应据实填写申请表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2.收到申请材料后,云霄县将开展核查工作,并及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告。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抓紧办理租金减免申请手续,逾期未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1.表格领取:在规定期限内到云霄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服务中心(住房保障)领取或在云霄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2025年云霄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及相关佐证材料。
2.受理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31日。以上收件时间均指定法定工作日,节假日期间不安排收件,收件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受理地点:云霄县云陵镇宝城路324-1号(住房保障),联系方式0596-8538538。
附件:2025年云霄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