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山东省视觉大会设立的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视觉创新与应用领航(先进)单位评选受到了业内外人士的广泛好评。在此基础上,本届大会将继续设立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视觉创新与应用奖(以下简称“视觉奖励”)。参与评选企业自愿参加评选。参评企业须为在中国大陆注册、从事计算机视觉/模式识别应用研究与推广的企业。有意参评企业须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参见大会官网,命名格式:视觉创新与应用奖-企业名称)压缩后提交到会务组邮箱:SDCV2024@163.com,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参评单位当年为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单位会员,且至少3人注册参会。
视觉奖励的评审奖励对象为山东省内企业,或者其产品、技术在山东省内有广泛应用的国内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会员单位,具有计算机视觉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生产或自主设计计算机视觉产品,包含但不限于摄像头、视频编解码器、视频和图像处理软件等。
视觉奖励实行提名制。提名规则是:(1)视觉专委会3名委员或者2名常委或者1名副主任委员提名;(2)国内计算机视觉领域的1名知名专家提名,原则上该专家应当是国家级一级学会的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3)原则上提名人不应当是评奖委员会成员。
大会将根据参评企业在计算机视觉领域的应用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效果等指标,按照比例控制、总量控制、领域平衡等原则,评选出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视觉创新与应用领航(先进)单位。
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