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宪”在行动 与“法”同行

政务   2024-12-04 18:08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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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至12月7日

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

今年“宪法宣传周”主题为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2024年12月4日

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12月4日上午,将乐县公安局各警种部门联合发力,在城关十字街喷泉广场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让平安守护更有温度。

活动现场,各警种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办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同时,民警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用生动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向群众普及交通、禁毒、反邪教、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知识,为群众筑牢安全防范意识堤坝。


下一步,将乐县公安局将不断探索创新普法形式,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平安法治建设氛围,以实际行动维护辖区长治久安,为建设和谐稳定的平安将乐、法治将乐贡献公安力量。



多了解一点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它神圣不可侵犯,又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在宪法保护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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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邱丽华

初审|杨智平

复审|杨耀恒

终审|李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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