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发布12条“开门红”增量政策!全面助力“抢开局、拼经济”!

政务   2025-01-08 21:31   浙江  

“抢开局、拼经济”增量政策12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县有关经济工作决策部署,聚焦缩小“三大差距”,助力实现“开门红”,我县在现有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制定12条增量政策,具体有:


1.鼓励不停工不停产。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按一季度产值增长情况给予分档奖励。对1月23日至2月6日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制造业企业,给予用电补贴。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省市县重大项目,给予项目施工单位用工补贴。


2.鼓励企业扩招用工。县内用人单位(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一季度末用工人数较2024年末净增,且用工地点在淳安县内的,给予用人单位净增用工扩岗补贴。一季度举办不少于4场招聘活动。


3.鼓励扩大有效投资。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项目,按一季度实际投资和制造业投资完成情况给予分类分档奖励。


4.鼓励企业升规纳统。对一季度月度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首次纳统的建筑业企业,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分档奖励。


5.支持引育优质商贸企业。对一季度新增零售额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新增零售额给予分档奖励。对一季度实现月度入库的批发业、餐饮业企业(餐饮业含2024年入库单位),按增量情况给予分类分档奖励。


6.支持库内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规上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一季度营收增长情况给予分档奖励。对库内已有的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企业,按一季度增量情况给予分类分档奖励(不含同期参与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限上住宿业单位,按一季度增量情况给予分档奖励。


7.支持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按一季度增量情况给予分档奖励。


8.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市场。对2024年12月31日前成立且2025年一季度报结量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海关监管代码9610),给予一定奖励。对符合条件出国参展拓市的企业给予展位费补贴。


9.加力支持促消费活动。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且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鼓励举办汽车、智能家电等春季展销会,对活动主办方给予补助。依托线上OTA平台,发放文旅消费券400万元。安排补助资金100万元支持开展千岛湖文旅新春促消费精品活动。开展千岛湖文旅大礼包派送活动,赠送千岛湖景区门票3万张。鼓励国有景区同步推出免门票活动。


10.支持建筑业企业提质增效。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按一季度建筑业总产值增量情况给予分档奖励。


11.加大专项购房补贴力度。对符合条件来淳创业就业的青年,在县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


12.激励乡镇平台攻坚冲刺。开展服务比拼活动,充分调动各方主体积极性,全力抢开局、拼经济,营造经济攻坚良好氛围。


增量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一事项“就高不重复”。增量政策由市场主体按规定享受,鼓励市场主体奖励作出贡献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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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淳安县人民政府

编辑:汪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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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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