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烟花爆竹,合肥警方最新通告!

政务   2024-12-30 20:55   安徽  

12月30日,合肥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近期,外省市因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火灾等危害公共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为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开展依法查处。


通告明确,合肥市将依法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严禁利用微信、QQ、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严格查处在商场、超市、门面、沿街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依法查处居民居住场所、厂房、民房、出租房屋等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非法设立中转库等行为。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严禁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运输烟花爆竹,严禁违反许可事项运输烟花爆竹。 


此外,依法查处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哪些地方禁放?

通告明确,合肥市主城区全域禁放,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全域禁放,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卧牛山街道、亚父街道、天河街道、半汤街道等五个街道全域禁放,庐江县东至外环东路(含路面以东城东医院、名人馆及康复中心),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城西大道--苏河路--金汤路--秉璋路(原长冲路)--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新军二路),以上区域均包含路面在内全域禁放。


合肥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表示,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欢迎并鼓励各单位、组织和个人举报、揭发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举报电话:

0551-110(市公安局)

0551-12350(市应急管理局)

0551-12345(市城市管理局)

0551-119(市消防救援局)

0551-1231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丨合肥日报

编辑丨祁立栋  责编丨贾海钧  终审丨耿勇


区委常委会会议召开


合肥查处多起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瑶海区2024年四季度民营企业家恳谈会暨企业服务专员工作推进会召开

禾丰科技新材料及智能装备制造低碳产业园项目今日开工

延长到63岁!驾驶证新调整!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瑶海发布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40002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