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增强学生的法制知识,提高孩子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月27日上午9:30,我校进行了“坚持党建引领,共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特邀请木耳派出所方海珍警官、重庆远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丁华强为孩子们作了一场法制专题讲座。
丁律师和方警官深入浅出地为全体师生作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制讲座,并运用鲜活的案例和风趣幽默的语言,讲述了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校园欺凌、常见的小学生违法行为及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性侵。他们告诉孩子们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勇敢地对欺凌、性侵行为说“不”。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原本并不排斥学校的孩子突然表现出不愿上学的倾向,可能是学校里出现了一些令孩子烦恼,不愿面对和处理的事情。
孩子放学回家闷闷不乐,有厌学的念头,原本活泼开朗的孩子突然变得阴晴不定,可能是学校有什么事情影响着他。
这是孩子寻求帮助的信号。家长可提供一些可行的方法教孩子试着缓解这种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加以询问,或者把同学请到家里来玩,不经意地聊聊天。
孩子遭遇校园欺凌
应该怎么办
有些家长平时要求孩子一味顺从,打压孩子的自尊,这样容易导致孩子在学校成为被欺负的对象,如果事态超出孩子的应对能力,家长应采取行动,与学校和老师进行沟通。
孤僻、不合群、人际交往能力差的孩子更容易遭受校园欺凌。家长要从小培养孩子和同伴建立善意、支持性的人际关系能力,这对校园欺凌的影响能产生缓冲作用。
当孩子讲述欺凌发生的情形时,请保持冷静,很好地倾听并作出回应,让孩子知道这个情况是完全可以控制的。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父母都会站在他这一边,支持他。
对于校园欺凌受害者,校方应立即组织医疗救助、心理干预、司法协助等。
对校园欺凌的加害者,校方一定要通报其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绝不姑息,总体原则是确保教育挽救的宗旨,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予以适当惩处
学校要及时关注学生动态,立刻开展救助工作,合理处置欺凌事件。
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我校坚决反对各种程度和形式的欺凌和性侵行为,
也希望通过本次法治教育活动,规范学生言行,
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
坚决对校园欺凌说“NO”!
图片|吴晓红
文字|杨凯迪
审核|周英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