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独角兽、培育独角兽、瞪羚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   2025-01-02 17:47   江苏  




园区各企业: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南京市独角兽、培育独角兽、瞪羚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持续加快培育一批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的高成长企业,激发新质生产力的新优势,现组织开展南京市独角兽、培育独角兽、瞪羚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新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重大失信记录企业,且符合相关指标要求:


1. 独角兽企业:获得过私募投资,尚未上市(包括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以及境外资本市场等,不含新三板),且最新一轮市场融资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企业。


2. 培育独角兽企业:获得过私募投资,尚未上市(包括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以及境外资本市场等,不含新三板)。根据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分服务业和制造业两类,其中,服务业企业最新一轮市场融资估值超过1亿美元,制造业企业最新一轮市场融资估值超过5000万美元。


3. 瞪羚企业:根据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分服务业和制造业两类,其中,服务业企业2021年营收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022年至2024年三年营收均实现正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制造业企业营收2021年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2022年至2024年三年营收均实现正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4. 申报企业的产业领域需符合南京市“产业强市”战略的重点方向。 




二、申报材料



1. 申报独角兽、培育独角兽企业需填报汇总表(附件1)、信息表(附件2),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最新融资估值证明,包括:企业最新一轮股权融资的投资协议(需注明融资金额、股权比例、估值等信息)、投资款到账证明(银行电子回执账单)等。


2. 申报瞪羚企业需填报汇总表(附件1)、信息表(附件2),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企业业务领域分类,须与企业经营数据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分类(服务业和制造业)保持一致。


3. 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务必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


4. 申报企业需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线上申报。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以PDF格式保存,上传至“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的材料需与线下提交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保持完全一致。申报平台网址:http://nqt.nanjing.gov.cn/nqtmh/njyst/pages/index.html。


5. 申报企业需于2025年2月17日前同步完成线上申报和线下材料报送。宁企通线上申报系统将于1月9日中午12:00开放,2月17日中午12:00关闭。




三、申报要求



1. 独角兽、培育独角兽、瞪羚企业申报为年度滚动申报,以往认定的企业需重新申报。每个企业只能选择独角兽、培育独角兽、瞪羚企业中的一个类别进行申报。要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材料真实性说明。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数据和材料的企业,将取消申报资格。


2. 申报独角兽和培育独角兽企业,如果融资币种为人民币,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最新一轮融资完成当年平均汇率计算。(具体汇率以中国货币网公布的当年美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年平均汇率为准,查询网址:https://www.chinamoney.com.cn/chinese/bkccpr/)。


3. 申报瞪羚企业,营收复合增长率的计算公式为:

复合增长率=


4. 请企业于2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需要胶装)送至研创园联系人处。



联系人:

傅禹 58536903


申报截止日期:

2025年2月7日


“宁企通”平台系统技术支持:

025-68505636







附件


1. 独角兽、培育独角兽、瞪羚企业

申报汇总表



2. 南京市独角兽、培育独角兽、

瞪羚企业申报信息表



3、关于申报南京市独角兽、

培育独角兽、瞪羚企业的真实性承诺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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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部
编辑丨张翠萍
审核胡晓靓
发布丨徐方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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