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期滞留在敦煌市救助管理站的2名流浪乞讨人员有了自己的户籍和身份证。在敦煌市公安局党河派出所户籍室,户籍民警为2名长期流浪乞讨人员办理了落户手续,为他们在社会救助、医疗保险、患病医治等方面提供了基础保障。
据了解,2名流浪乞讨人员均为自身表达能力存在障碍、无亲无友、长期滞留在本市救助管理站的特殊困难群体。经与敦煌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对接协调,并经过严格的信息采集、调查审核后,敦煌市公安局党河派出所户籍民警为2名流浪乞讨人员成功办理户口补录手续,并办理了身份证。
长期以来,救助站里的流浪乞讨人员都没有户籍和身份证,无法享受相关低保和医保政策。为解决这一难题,敦煌市公安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及甘肃省相关文件指示精神,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积极与敦煌市民政局对接并达成一致意见,对在救助管理机构及托养机构滞留的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按照安置地作为落户地的基本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办理相关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一枝一叶总关情。敦煌市公安局坚持将民生服务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以站位促践行,以担当扛责任,保障的不仅仅是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 辑:温翠萍
责任编辑:朱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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